作者:歐巴資產管理
時間:2018.02.12
去年底有位國中同學問我,持分土地可以借錢嗎?因為他要辦繼承,但是名下的房產都已經辦了民間二胎的貸款了,只剩下一塊持分土地,不知道能不能向銀行或民間貸款!
我只好告訴他,不是不能借,而是沒有人願意借。因為只要在地籍謄本上有你的名字,且你個人擁有的權利部分是明確的,地政機關就可以辦理抵押權的設定。但是,拍賣時沒有人會買,那借款給你的人要如何把錢拿回來?
此時他又問了,那為何他拿房子借款時,持分的土地也要一起設定?我便回答他,任何房屋都有座落的土地(樹屋例外),兩者齊備產權才能清楚,二者都無法單獨借貸的!
其實沒有房子的單純持分地,也是有人借得到錢,只是金主是自己找的。若是銀行貸款,則大多是跟著其他房產一起設定,以增加一些貸款的額度而已,因為主要的抵押物必定是其他容易拍賣的房地產。
除非是早期金融法規尚未齊備,金融機構的管理較為鬆散,當時還會有許多行員胡亂放款,超額放款的案件比比皆是。因為幾乎都是公營行庫,收不到款項就列呆帳,反正銀行也不會虧錢,只是少賺些錢而已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