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慧財產權是現代法律所保障的一種無形財產,它的種類大致有專利權、商標權及著作權三大類,其中專利權又可細分為發明專利、新型專利及新式樣專利三種。至於價值哪一種比較高,其實無法比較,例如哈利波特這本小說,它的價值可能勝過數百個專利,您說這該怎麼比!
雖然說智慧財產權的價值無法評定,但卻是許多企業和發明家爭相取得的一種重要權利。尤其在企業的競爭中,往往只是達到自保的效果,或許就能避免幾千萬,甚至上億的損失,您說這能不爭嗎?
當然,所有的權利都需要付出代價,這些代價除了一開始所付出的心力與成本外,申請過程也要付出許多的費用。申請通過後,每年還要付「年費」,才能維持該權利的行使權,這點可能許多人都還不知道呢!
我們歐巴上個月就有一位客戶黎先生,他耗盡了所有的積蓄研發出一套新型專利,在申請專利時,就將房子拿去向銀行貸款。並為了取得較多國家的專利權,就把所有的貸款全部用盡,當然也繳了各國規定的最低年限之年費。
可是今年,各國年費紛紛到期,卻一個專利權都尚未賣出,但是他又不甘心白申請專利,所以只好再借民間二胎來支應年費。但願他能夠盡快地賣出專利權,否則真的擔心他會還不起房屋二胎的借款!